- Sep 07 Mon 2026 18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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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動產屆滿之自動繼續租約規定
- Sep 06 Sun 2026 19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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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定有期限者,其租賃關係,於期限屆滿時消滅。 未定期限者,各當事人得隨時終止契約。但有利於承租人之習慣者,從其習慣
- Sep 05 Sat 2026 19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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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契約最長20年為原則
- Sep 04 Fri 2026 21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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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客積欠租金,房東依法留置屋內屬於房客的高級音響。房客提出與音響價值相當的擔保後,可使該音響上的留置權消滅並取回音響;但積欠的租金仍須清償。
- Sep 03 Thu 2026 14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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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客積欠的租金,可以用房客的家當物品折抵

不動產QA
蔡憲騰律師 丁遵富法務 民法447條
法條重點
出租人有提出異議權時,無須先聲請法院,即可阻止承租人取走留置物;承租人已離去租賃不動產時,出租人並得占有該物。承租人趁出租人不知,或不顧異議而取走者,出租人得終止契約。
實務重點
- Sep 02 Wed 2026 16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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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退租時的物品留置折抵租金之法律規定

租賃房屋QA
蔡憲騰律師 丁遵富法務 民法446條
法條重點
原則:承租人將民法第445條所稱的留置物取去,出租人的留置權消滅。
例外:承租人若乘出租人不知,或出租人曾提出異議而仍取去,留置權不消滅。
- Sep 01 Tue 2026 17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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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物的債權,損害賠償的留置權
- Aug 31 Mon 2026 21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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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房東轉租之法律規定

蔡憲騰律師 丁遵富法務 民法444條
法條重點
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,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,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,仍為繼續。
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,承租人負賠償責任。
實務重點
- Aug 29 Sat 2026 21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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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承租的房屋一部分轉租,轉租的範圍限制與規定
- Aug 29 Sat 2026 06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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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為訂有期限給付,可以透過法院聲請調整租金

蔡憲騰律師 丁遵富法務 民法442條
法條重點
租賃物為不動產者,因其價值之昇降,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租金。但其租賃定有期限者,不在此限。
要件:不動產+價值昇降+未定期限租賃。
實務重點
- Aug 27 Thu 2026 20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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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租人若因自己之事由,無法使用、收益租賃物的全部或一部,仍不得免除支付租金的義務。

蔡憲騰律師 丁遵富法務 民法441條
法條重點
承租人若因自己之事由,無法使用、收益租賃物的全部或一部,仍不得免除支付租金的義務。
實務重點
本條以不能使用、收益的原因是否來自承租人為判斷核心。若係承租人個人、家庭或營業因素,原則上仍應支付租金;若原因出於租賃物瑕疵或出租人,則非本條情形。
- Aug 26 Wed 2026 21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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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欠租金,房東可以終止租賃

蔡憲騰律師 丁遵富法務 民法440條
法條重點:
承租人遲付租金時,出租人須定相當期限催告;期限內仍未支付,始得終止租約。
房屋租賃:欠租總額須達二個月租額。若約定每期開始時付租,還須遲延給付逾二個月。
建築房屋基地:欠租總額達二年租額,才適用前述終止規定。





